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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0月,男子冯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杭州的一个博主,这位博主喜欢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。从博主分享的视频中,冯某留意到了他所居住的小区,通过网络地图搜索,冯某发现该小区地处城郊,依山傍水,价格不菲,遂起了盗窃之意。
12月27日,冯某准备了双肩包、手套、橡皮艇等物,从广西出发前往杭州。
12月28日,冯某抵达杭州。为避开监控,下午4时许,冯某先打车至目标小区的隔壁小区,然后穿过树林,使用事先准备的橡皮艇过河,走山路绕到目标小区后山。
当晚6时30分许,冯某通过栅栏破洞进入目标小区,随后躲进一正在装修的房子。通过观察,他发现该房子的隔壁正是该博主的住宅。冯某在装修房内烤火取暖,等到12月29日凌晨3时许,冯某利用在装修房内找到的人字梯和绳子,从该博主家大门爬到二楼阳台,进入二楼走廊。因为事先已经通过该博主分享的视频研究过房子的布局,冯某直接进入目标房间,盗窃了金银首饰及品牌女包、外币等物,又进入地下室,盗窃了4瓶茅台酒。
得手后,冯某从大门离开,回到之前藏身的房内,将窃得的财物放进背包,将人字梯、绳子放回原处。6时许,冯某离开小区,在附近山中等到10时许,又乘坐之前使用的橡皮艇过河,离开现场。次日,冯某前往广州将品牌女包销赃。因觉得盗窃的金银首饰是假货,冯某将其丢弃,将窃得的茅台酒、外币带回老家藏匿。
12月29日12时许,该博主发现家中被盗后报警。今年1月16日,犯罪嫌疑人冯某被抓获归案,其对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经审查,西湖区检察院认为,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夜间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于5月19日对冯某提起公诉。日前,经审理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。
检察官提醒:如今,不少年轻人喜欢在社交媒体分享日常生活,要注意的是,记录美好瞬间的同时,应注意个人隐私保护,尽量不泄露敏感信息,保护自身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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