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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经济参考报》报导,新经济业态催生新就业形态,近年来我国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日益壮大。据统计,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,激发该群体的就业潜能意义重大。
近日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“以案释法”。同时,多地从优化服务、健全举措、建设零工市场等方面入手,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。受访专家表示,应构建多层次、高水平、广覆盖的劳动保障体系,不断适应劳动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需要。
“零工市场”服务大民生
“强化灵活就业支持,提升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水平,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。”在日前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表示。记者注意到,近期多地陆续通过优化服务、规范市场等举措,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。
海南基于“海易办”平台基础能力,将12个相关事项打包整合推出“灵活就业一件事”联办服务,规范灵活就业保障,解决从业者办事困扰。
北京、陕西、湖北等地则聚焦落实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工作,提出实施“灵活就业支持”计划。其中,北京提出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制度、加大零工服务力度等。
值得关注的是,作为灵活就业的重要组成,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探索,大力推进零工市场建设:湖北大力推进“零工驿站”民生实事项目建设,精准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就地就近就业;浙江也将零工市场建设列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;山东出台支持省级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,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“专精特新”零工市场政策体系……
辐射城市全域的零工大市场、服务家门口就业的零工站点、行业性零工市场以及线上零工市场等多种模式,将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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